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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钰在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暨游牧民定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录入时间:22/4/2009   作者:    来源:州政府办

 

在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
保护与建设项目暨游牧民定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李      钰                 

州黄河项目指挥部总指挥
 (2009年4月14日)


同志们:
       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暨游牧民定居工作会议,是州委、州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全面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特别是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实施工作,确保全省、全州重大生态项目的顺利实施。会议宣读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和州人民政府《关于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意见》。州长助理、州发改委主任、州黄河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南木卡桑结同志安排了2009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接下来,州政府还要和六县市政府、州直相关部门签订2009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州政府毛生武州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的重大意义
       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以占黄河流域4%的面积,每年向黄河补水108.1亿立方米,占黄河源区总径流量184.13亿立方米的58.7%,是黄河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和黄河、长江上游的河源区,是“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雪线上升、草场过牧、人类活动加剧等原因,草原大面积退化、沙化,水源补给量越来越小,生态环境变得非常脆弱。能否保护和恢复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功能区的生态,既直接关系我州今后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严重影响黄河中下游广大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经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于2007年12月由国家发改委批复实施。
       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包括我州在内的青海等省藏区在全国生态保护大局中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是我国重要的高原生态屏障,要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尽快启动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省上也将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列入了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因此,全面启动实施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甘南黄河生态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上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扩大内需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构筑稳固的高原生态屏障、促进黄河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对于全面保护和恢复黄河水源补给区的生态环境,从根本上转变我州传统的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移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城镇化和现代化步伐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游牧民定居工程是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中投资最大的项目,也是第一个先期启动的国家新增投资渠道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恢复草原生态,减轻草场压力,从根本上转变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牧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快融入现代社会步伐,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都具有重大意义,在规划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重要作用,是关系到整个甘南黄河生态项目实施成败的关键。
       今天会议上宣读的两个实施意见,从开始起草到正式下发,历经了赴“三江源”地区考察学习、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多次征求各项目区县市的意见,在不同层次反复讨论修改、黄河生态项目指挥部认真讨论、征求州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意见,最后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等程序和环节,既遵循了规划确定的基本精神,又按照新的情况补充了新的内容;既认真贯彻了国家和省上的部署要求,又充分结合了我州实际;既立足当前,又充分考虑了今后的长远发展,是我们实施甘南黄河生态项目规划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明确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工作的落实,确保甘南黄河生态项目规划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抢抓机遇,全面实施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
       甘南黄河生态项目规划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支撑体系3大类23个方面的项目,涉及到农牧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按照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态保护与改善农牧民生活相结合,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第一、全面组织实施好已有投资渠道项目。
       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重点公益林管护、封山育林、草原防火、森林防火、生态移民、人畜饮水、沼气池建设工程等9个已经在我州实施的项目,虽然由国家、省上各行业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州、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但属国家批复的规划中已有投资渠道的项目,是甘南黄河生态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上述9个项目纳入甘南黄河生态项目范畴整体进行管理和实施,既符合黄河生态项目规划要求,又有利于项目资金的争取,有利于对甘南黄河生态项目的统筹安排、统筹协调和同步实施,有利于克服同一个项目因缺乏统筹协调机制而形成部门分割、力量分散等弊端。州黄河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和州农林、畜牧、水电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严格按甘南黄河生态项目实施的原则和要求,共同编制年度计划,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向上申请投资,争取国家、省上能够单列计划、切块安排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将9个已有投资渠道项目纳入甘南黄河生态项目总体范畴后,仍然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原来的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实施主体不变,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州黄河生态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在制定实施计划时将其纳入黄河生态项目整体范畴统一安排,在项目实施时加强协调和监督,在工程竣工后组织统一验收。
       第二、全力做好新增投资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
       甘南黄河生态项目中,目前除了游牧民定居工程和9个已有投资渠道项目外,还有13个项目需要国家新增投资渠道,落实项目资金。做好这13个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总体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牢牢抓住国家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历史机遇,在州黄河项目办已完成草原鼠害综合防治、沙化草原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小流域治理、暖棚养殖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建设、牛羊育肥小区建设、藏区青稞基地建设、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等13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经省发改委审查通过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上述13个项目的汇报争取力度,争取国家新增投资渠道,列入建设计划,逐年分期实施。特别是沙化草原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草原鼠虫害综合治理、暖棚养殖等项目,是遏止生态恶化、恢复生态功能、增加水源涵养的关键项目,要争取国家发改委列入计划,安排专项投资,尽快启动实施。
       第三、全面实施以草定畜,解决超载过牧,减轻草场压力,实现草畜平衡。
       实施甘南黄河生态项目,必须坚持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减少对草原生态的生存性和生产性破坏。因此,要结合游牧民定居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在逐步减少草场放牧人口的同时,全面落实以草定畜和减畜减压这一核心任务,下决心解决危害草原生态最严重的超载过牧问题,减少草原载畜量,逐步实现草畜平衡,实现牧民生产生活方式、畜牧业增长方式和牧区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要科学准确测算重点保护区和恢复治理区的草原载畜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减畜减压计划,通过退牧还草、禁牧休牧等规划项目的实施,使超载的草场得到休养生息,恢复自然修复功能。同时,通过暖棚养殖、奶牛养殖小区、牛羊育肥小区等规划项目的实施,推行舍饲养殖,扩大种草规模,发展生态畜牧业,改变畜牧业增长方式。要由州畜牧部门牵头,会同州黄河项目办等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我州以草定畜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州与县市、县市与乡镇、乡镇与牧户都要层层签定以草定畜责任合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以草定畜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目标,全力以赴实施好游牧民定居工程
       毛州长在刚刚结束的全州经济工作会议上,已就游牧民定居目的、定居模式、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和整合、定居牧民生产生活安排及产业转移等都做了全面安排,特别是在大的原则方面站的高、看的远,讲的非常清楚,各县市、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我今天只从具体措施方面讲些意见。
       我州黄河生态项目游牧民定居工程,国家批复总投资为13.1亿元,其中新安排中央投资3.7亿元,整合现有渠道公共基础设施投资0.51亿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8.89亿元。 2008已下达0.8亿元,规模为3140户15938人;2009年计划下达2.41亿元,已下达1.49亿元,规模为5970户29970人,三年内要完成全州14524户、73708人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省上作出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后续项目资金申报挂钩,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赶不上要求的要撤回投资,不再安排后续资金的规定,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和年度计划任务,全力以赴实施好游牧民定居工程,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第一、关于游牧民定居模式选择问题。
       游牧民定居模式选择特别是牧区定居模式的选择问题,关系到能否真正转移减少放牧人口、实现生态保护目标,能否真正使游牧民从分散走向集中、从乡村走向城镇、加快城镇化进程,能否真正让定居牧民享有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加快融入现代社会步伐。选择好牧民定居模式,是实施好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前提和关键。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县城集中定居、乡镇集中定居、公路沿线集中定居和半农半牧区定居四种模式,是在反复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的。在牧区主要采取县城集中定居、乡镇集中定居、公路沿线集中定居三种模式,首选县城定居;在半农半牧区主要采取就地改扩建和异地搬迁相结合的定居模式。确定这样的定居模式和原则要求,既体现了生态保护的根本要求,又充分考虑了我州不同区域的实际;既能实现放牧人口的有效转移,又能加快城镇化、现代化步伐;既能使游牧民实现定居,又能使他们享有较为完备的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既能兼顾当前生产生活,又能解决长远发展问题。因此,各县市特别是牧区县市,一定要高度重视定居模式的选择,把定居模式的选择确定当做牧民定居和今后长远发展第一位的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瞻远瞩,作出决策。
       第二,关于定居点住房建设问题。
       甘南黄河生态项目规划批复中,国家对每户的投资补助为2.5万元,其中住房补助1.6万元,暖棚和公共设施建设补助0.9万元,剩余部分全部由群众自筹解决。根据我州牧民定居实际价格测算,修建一套80平方米住宅,至少需要9万元。自筹比例高、筹资难度大已成为制约我州游牧民定居的瓶颈和关键。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国家对每户补助的2.5万元全部用于农牧民定居住房建设补助,同时千方百计整合项目资金,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使就地新建或改扩建的每户补助达到2.5万元,到公路沿线定居的每户补助达到2.5-3万元,到乡镇定居的每户补助达到3-3.5万元,到县城定居的每户补助达到3-5万元。对住房建设提高的国家补助部分,可通过整合游牧民定居工程、农牧村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农牧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城镇居民保障性廉租住房建设补助等项目资金进行解决;对农牧民暖棚等生产设施建设资金,通过农牧民自筹和整合“一特四化”、退牧还草、整村推进、新农牧村建设等项目资金进行解决;对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各相关部门整合专项资金进行解决,最大限度减轻农牧民负担。上述要整合的项目和补助标准,是经过了反复衔接和反复测算后确定的,因各县市项目规模、实施范围、资金整合渠道以及农牧民的自筹能力不尽相同,具体的整合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在遵循实施意见原则规定的基础上自行确定,以充分体现各类不同定居模式的差别和实际需求,体现政策导向。
       要坚持农牧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住房建设资金筹措上,坚持群众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农牧民群众在定居点建设特别是住房和暖棚等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自身潜力,积极筹措资金,主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住房建设方式上,也要采取政府统一规划,群众自建为主的办法。要认真学习借鉴夏河等县在实施异地搬迁项目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群众投工、投料、投劳,在政府的扶持和指导下自主建房,以有效地减少投入、降低自筹,提高参与度和入住率。
       第三、关于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为了切实降低农牧民自筹比例,减轻农牧民负担,定居点水、电、路、广播电视等“四通”建设,要全部由州、县市水利、电力、交通、广播电视等行业主管部门整合农村公路(通达和通畅公路)工程、人饮安全工程、农网完善追加工程、无电户通电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项目资金,在原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实施主体不变的前提下,落实投资,承担建设任务。定居点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由州、县市组织、发改、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列入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投资,组织施工建设,完成建设任务。实施意见中所列的“四通”建设计划任务,是按照原规划中的建设任务测算出的数据,按照现在确定的定居模式,实际需要新建的项目总数和项目规模要远远小于计划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州、县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协调,按照确定的定居点和建设次序,逐个梳理排队,整合项目资金,组织施工建设。在今后上报计划、争取项目时,要将确定的定居点建设列入计划,争取投资。
       第四、关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安排问题。
       项目建设中涉及好多需要处理好主次和先后等关系的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正确解决。一是根据游牧民定居以县城、乡镇和公路沿线定居为主,首选县城定居的原则,定居点建设计划安排和项目实施都要严格按照先县城、后乡镇、再公路沿线的顺序进行。二是要坚持先建房、后定居的原则。要通过定居点建设,先把牧民家庭中的老人、学龄儿童等转移出来,实现人口的逐步转移。三是坚持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每个定居点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先行设计2-3种户型供群众选择,群众选择确定后再组织实施。建筑结构可根据群众的居住习惯和筹资能力选择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建筑风格应体现民族和地方特色。四是坚持建房面积视群众自筹能力确定的原则。对有条件的农牧户可以在80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建筑面积,对个别人口少、生活困难、自筹能力特别差的农牧户,可以适当减少建筑面积。五是暖棚等生产设施建设,重点在乡镇定居点和公路沿线定居点实施,可与住房建设同步进行,也可以先建房,后建棚。
       第五、关于定居农牧民生活保障和后续产业发展问题。
       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是促进农牧民定居,解决农牧民长远生计的关键环节。州、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上门服务、现场办理,全面落实定居农牧民的户籍迁转、保障性廉租住房补助的兑现、城市低保、城市医保的纳入、就业再就业和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研究制定定居农牧民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贫困救助等具体办法和措施,保证定居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不能下降,做到迁得出、稳得住。要加快发展城镇社区服务业和公益事业,加强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尽可能多地创造就业岗位,保证定居农牧民有事干和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要积极争取新的补助政策,解决好定居农牧民的长远生计。
       第六、关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问题。
       要强化州、县市有关部门在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州、县市发改部门负责年度实施方案和每个定居点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协调银行贷款,积极争取新的补助政策;建设部门负责住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审定和质量、进度管理,落实保障性廉租住房补助政策;畜牧部门负责养畜暖棚的设计、技术指导和验收;水电部门负责定居点饮水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资金的整合争取、工程组织实施和验收;交通部门负责定居点道路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资金的整合争取、工程组织实施和验收;电力公司负责定居点农电线路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资金的整合争取、工程组织实施和验收;广电部门负责定居点广播电视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资金的整合争取、工程组织实施和验收;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为到县城定居的农牧民办理户籍身份迁转手续;民政部门负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居农牧民纳入城市低保,落实贫困救助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按规定将定居农牧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范围,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组织、发改、教育、卫生等部门分别负责定居点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第七、关于2009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
       根据国家投资下达情况,结合我州工程有效施工时间短的实际,实施意见对工程施工时限做了适当调整。总的要求是,2008年建设任务必须在2009年内全面完成,2009年建设任务必须在2010年内全面完成,2010年建设任务必须在2011年全面完成,并全部通过省上和国家验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投资计划任务和州上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从总体思路、政策措施、力量部署、责任要求、时间安排、进度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周密部署,制定细致具体的实施方案,重点突破,协调推进。对新开工的定居点,要尽快完成核准审批、招标投标等施工准备工作,抓紧启动实施,对部分去年已开工的定居点,要合理调整施工计划,抽调施工技术力量,不断加快土建施工进度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第八、关于项目质量和资金管理问题。
       要建立严格的项目招投标、项目稽查、工程验收、资金管理等办法和制度,对所有政府承建项目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州黄河生态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安排各县市编报年度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定居点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按照工程进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专项稽查,确保工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四、加强领导,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全面实施甘南黄河生态项目,全力抓好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事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一、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县市、乡镇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全力抓、促落实。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明确工作任务,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要建立完善工作机构。
       各县市要尽快成立黄河生态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各行业项目工程组,抽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同志,全面做好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甘南黄河生态项目是一项十分庞大、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进一步明确发改、财政、畜牧、农林、建设、交通、水电、电力、广电、教育、卫生、环保和公安、民政、国土、劳动保障等部门在包抓项目、落实政策、协调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要加强宣传动员。
       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参与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实施好甘南黄河生态项目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关键。因此,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州在全国生态保护大局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宣传实施甘南黄河生态项目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对我州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特殊关怀。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切实把各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上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思想认识和参与配合程度,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关心和支持。同时要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各方面专家、学者对项目实施的认可程度,争取得到国家、省上和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帮助与支持。
       同志们,全面实施好甘南黄河生态项目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对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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