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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州政府办 作者: 时间: 2008-01-02
      一、州、县(市)人民政府
  (一)公开内容
  1、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本级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以及出台的政策;
  3、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4、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及大中专招生、就业信息等情况;
  5、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实行政府采购情况;
  6、重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7、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
  8、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9、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
  10、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11、国有资产的处置,生态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公开形式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开设政府政务公开网页,通过网络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2、编发政报、纪要、信息等,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4、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式,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5、开通州、县(市)长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6、建立领导值班日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各类矛盾;
  7、开办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事务。
  二、州、县(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办事职责,即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
  2、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指标和罚款、收费的项目及标准等;
  3、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
  4、办事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
  5、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
  6、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
  7、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
  8、监督投诉,即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二)对外公开形式
  1、设置政务公开栏,明确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内容,公布办事流程图;
  2、设置政务公开监督台,办理事项的负责人、承办人姓名、照片及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3、开通电话语音查询或咨询电话;
  4、建立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
  5、印发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卡。
  (三)对内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对内公开形式
  1、召开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民主生活会等;
  2、印发文件、通报、简报、规章制度;
  3、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
  4、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装框上墙。
  三、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
  (一)乡(镇、街道办)公开事项
  1、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各项涉及农牧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土地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税收政策、社救社保优抚政策、农村减负政策;
  3、领导及主办人员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及行为规范;
  4、乡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支农周转金、专项资金、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土地管理情况,包括二轮承包面积、宅基地的申报、审批程序,违规院道的处理政策及罚没收入使用情况,土地征用程序、政策补偿办法,三荒地承包、租赁及拍卖情况,退耕还林面积及粮食兑现情况;
  6、农牧村税费改革方案、“三定”到户情况,税费到村任务分解,税费征缴的项目、依据、标准、任务、金额及入库情况;
  7、扶贫救灾款物数量,救济对象及发放办法,优待抚恤金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批程序、结果;
  8、兵役工作,包括兵役指标,报名条件、审查结果;
  9、计划生育工作,包括年度人口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及申报审批程序,计划外生育费征缴标准、结果及使用情况;
  10、企业承包、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1、乡属各站、所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办事程序及工作职责;
  12、村社干部职务任免和奖惩情况;
  1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二)乡(镇、街道办)对外公开形式
  1、建立一个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或公示栏;
  2、有监督电话;
  3、有值班公示台;
  4、挂牌办公;
  5、挂牌上岗;
  6、挂牌收费;
  7、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
  8、办事条件和办事程序上墙;
  9、办事依据和收费标准上墙;
  10、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上墙。
  四、农、牧(社区)村委会
  (一)村(社区)公开事项
  1、各项涉及政策、法律、法规,包括农牧民减负、选举结果、宅基地、计划生育等;
  2、年度发展思路、工作计划、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及村民评议干部结果;
  3、草场、荒山(坡)的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情况,包括集体土地的征用、开发、转让、村民宅基地的审核、报批、划拨等;
  4、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5、村社干部的报酬;
  6、农牧业税征收标准;
  7、农牧村救灾、救济、扶贫款物管理、发放方式和范围,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的申报依据、对象、条件、保障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
  8、计生指标的安排、措施的落实,以及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
  9、退耕还林还草等各项政策性补足款(粮)的兑现到户情况。
  (二)农、牧(社区)村对外公开形式
  1、有公开栏;
  2、有监督意见箱;
  3、有公开档案;
  4、有公开制度;
  5、有监督员;
  6、有村民理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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