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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委、州政府进一步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来源: 州政府办 作者: 时间: 2008-05-17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甘政发电[2008] 12号)精神,州委、州政府从9个方面再次对抗震救灾工作进一步作了安排部署:
      一、要尽快消除种类安全隐患。各县市、各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及时排查险情,消除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山体滑坡的监测,尤其对重点滑坡山体和部位实行24小时监测,认真做好预警预报。要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城乡危房,妥善做好坍塌户和危房户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新的人员伤亡。
      二、要加强医疗救治和疫病防治工作。州卫生局要组织调度好各方医疗应急救援力量,积极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要加强对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的检查和监测,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抓紧抢修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州交通
局要迅速打通受阻中断的通乡公路,保证道路运输畅通;
协调运输力量,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甘南供电公司要抓紧抢修受损电网,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州上各通讯企业要加紧维修和维护通信光缆,保证通讯畅通。
      四、要千方百计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粮食调运,保障灾区粮食供应。要继续筹措和调动灾区急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柴油、汽油等物资,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处。
      五、要尽快恢复灾区中小学教学秩序。州教育局要加大争取协调力度,尽快搭建临时校舍,让停课学校复课。要采取多种措施,恢复教学秩序,使灾区中考、高考不受大的影响。要会同有关部门优先安排倒塌、受损教室的重建工作,保证秋季开学时投入使用。
      六、要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各县市和各部门要帮
助灾区群众树立信心,尽快恢复生产。州农林局、畜牧局
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村社,指导农户恢复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州物价局要会同州农林局稳定农资价格,保障化肥农资供应。州扶贫办要加大争取力度,使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向甘南灾区倾斜。州劳动保障局要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劳务经济收入。
      七、要着手谋划灾后重建工作。州发改委要全面了解基础设施受灾损毁情况,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着手制订重建规划和争取相关优惠政策,提出重建项目并积极向上争取落实。要加快学校、医院、机关办公用房和道路等重建工作。州建设局要指导灾区制订民用住房、村镇重建规划,帮助开展房屋重建、危房改造和市政工程维修加固等工作。
      八、要积极做好向上衔接汇报和争取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政发[2008]12号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做好与省上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和汇报工作,争取省上对当前我州抗震救灾工作扶持,以及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支持。
      九、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州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对救灾工作中出现或存在的物资食品供应、救援人员、资金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州政府,每天上午6时、下午2时,各县市、州直(省驻甘南)各单位要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当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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