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发〔2007〕98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我州的勘界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经过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边界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于2001年全面完成。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为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州政府研究,为巩固勘界成果,进一步推动依法管界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对在勘定我州与四川省阿坝州、青海省黄南州、果洛州段行政区域界线工作中,在勘定州内县级界线、巩固勘界成果、创建平安和谐边界、依法管理界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迭部县达拉乡人民政府等8个先进集体和杨启周等1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过各县市政府酝酿上报的基础上,经州政府确定的。他们是在我州与周边地区、我州州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控制以及边界矛盾纠纷调处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他们当中,有的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甘肃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勘界走向线和勘界协议书的各项规定;有的从界线附近地区双方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组织协调解决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了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有的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统筹规划、积极协调,保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稳步进行;有的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凉互让的原则,在深入扎实的开展群众思想工作、避免矛盾纠纷冲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刻苦钻研界线管理业务,深入一线,不畏艰险、任劳任怨,在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有的为切实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积极主动与边界接壤地区的相关乡(镇)签订创建平安和谐边界责任书,为今后的边界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成绩,再立新功,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和创建平安和谐边界做出新的贡献。
全州各级政府和广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民宗旨,发扬为民作风,依法巩固勘界成果,依法治界,依法管界,努力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在今后的界线管理工作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O O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
迭部县达拉乡人民政府
迭部县益哇乡人民政府
玛曲县尼玛镇人民政府
玛曲县欧拉乡人民政府
舟曲县博峪乡人民政府
碌曲县阿拉乡人民政府
碌曲县郎木寺镇人民政府
夏河县拉卜楞寺院管理委员会
先进个人:
杨 启 周 舟曲县民政局局长
陈 小 平 合作市民政局局长
贡保才让 合作市边界办主任
王 丽 英 舟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和 平 碌曲县民政局局长
尕藏旦增 玛曲县边界办主任
仲 格 加 玛曲县尼玛镇党委书记
索 南 木 夏河县边界办主任
曾 巴 迭部县边界办主任
冯 国 祥 卓尼县边界办副主任
秦 世 成 卓尼县边界办技术员
牛 喜 林 临潭县民政局副局长
舒 九 班 州边界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 晓 霞 州边界管理工作办公室科员
闫 春 丽 州边界管理工作办公室科员